县纪委、监察局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对村中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从源头上预防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在乡镇推行“四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公开形式多样化。村上每月召开联户代表会议,由村委会报告事务工作、监委会报告监督工作,群众提出质询、村干部就有关事项作出回答等;定期整理镇村政务动态、事务进展,精选反腐倡廉知识、农业科技知识等,多方位提升农民群众知识素养。
公开时间统一化。明确要求各村定期对上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每季度的首月对上季度应公开的一般事项进行公开;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民会议或联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3日内必须公开。
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围绕村民会议或联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集体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村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情况,计生、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政策落实情况,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及使用情况等方面。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扩充公开内容。
公开归档及时化。村明确专人负责,设立专门档案柜,对村务公开资料的进行整理归档。(刘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