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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虫"记——重庆市大足区质监局腐败窝案查处纪实
时间:2014/05/2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2014年04月09日 09: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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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大足区纪委、检察院查处了该区质监局系列腐败窝案,质监局原副局长龚某收受他人贿赂30.75万元,被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其他8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3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小线索扯出大贪腐

2013年3月的一天,大足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区质监局特监科科长李某在汽车油改气相关项目中收受他人贿赂。该区纪委、监察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在初核过程中,调查组发现有企业向李某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汇款的记录,且汇款企业恰好是申请汽车油改气项目的企业,时间也正好是该市营运车辆油改气政策实施不久。调查组重点对该企业申请汽车油改气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并对举报涉及的质监系统负责相关项目的部门职责、行业规范、油改气CNG气瓶使用登记证(后称CNG加气证)办理流程等信息进行全面了解。

在案情分析会上,办案人员认为该线索成案的可能性较高——作为质监局的一名国家干部,李某和辖区企业有大额资金往来这一现象本身就极不正常,再结合举报线索,基本确定检举情况属实。同时,考虑到油改气申报流程和特点,办案人员认为很可能还有其他人员存在类似违纪违法现象。

随后,办案人员找到李某进行调查谈话。面对突如其来的调查,年轻的李某手足无措,很快便交代了其帮助多家企业申请办理CNG加气证,从中收受贿赂共计5万余元的事实,并告诉办案人员他帮助企业申请办理加气证是受区质监局副局长龚某的指使。

根据这一重要线索,调查组察觉到,如果李某所说属实,龚某经手办理的CNG加气证业务涉案金额应该不会是小数目。于是,该区纪委成立专案组,顺藤摸瓜,对当地汽车CNG改装行业进行走访调查,并对龚某的社会关系展开初核。

加气证牵出行业蛀虫

专案组对辖区个别非营运改装车辆车主进行走访,了解改装企业、改装费用、加气证办理渠道等情况。

据了解,该区CNG加气证本来只限于营运车辆办理,但由于天然气价格相比汽油便宜不少,一些非营运车主也希望能将车辆改装。一些汽车维修企业为了利益,对非营运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收取3000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并承诺能帮车主顺利拿到CNG加气证。另从走访到的某汽车维修企业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每办理一个加气证,该企业要向区质监局特监科工作人员行贿200至1000元不等,剩余费用则落入汽车维修企业的腰包。

巨大的利润诱惑致使汽车维修企业纷纷贿赂该地区质监局特监科的工作人员,继而恶性循环形成“潜规则”。

专案组把此案的突破口放在了该区某汽车维修企业老总马某身上。在对该企业汽车CNG改装业务了解梳理后,办案人员亮明身份约谈马某,适时抛出早已掌握的该公司违规业务数据、贿赂相关质监人员的证据。事实面前,马某很快交代了在违规办理CNG加气证一事上向龚某行贿6万元的重大线索。

之后,专案组再次对违规办理CNG加气证的区质监局特监科科长李某进行突击谈话,基本掌握了龚某违规办理非营运车辆CNG加气证的部分事实。

正面接触龚某的时机已经成熟。

2013年3月,专案组约谈了龚某。在强有力的外围证据面前,龚某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其中,某汽车维修企业老板由于经手办理的CNG加气证车辆较多,经与龚某商量最终达成协议。龚某以每个加气证400元的价格,为该老板批量办理了全部证照,共获得20万元的好处费。

受巨大利益的驱使,龚某不但在自己管辖区域违规办证获取好处,还将贪婪的触角伸向其他区县。

2011年开始,大足区CNG加气业务暂停办理,龚某为了继续获取利益,委托合川、长寿等地质监局中自己熟悉的相关工作人员帮其办理加气证,从中获取差价。

经查,龚某在为他人办理CNG加气证过程中,共收受他人贿赂30.75万元。

在掌握了龚某确切的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至此,大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龚某受贿案成功告破。

跨区查办截断灰色吸金链

龚某的案件告破后,办案人员继续深挖细查,对案中涉及铜梁、合川、长寿、南岸等地区共同为龚某跨区违规办理CNG加气证提供方便的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努力扫除飘散在该区质监系统内部的雾霾。

经查,办案人员发现涉及此案的每一名行贿人都在多个区县办理过CNG加气证。由于此案涉及的区县较多,而且涉及职务犯罪,办案人员在将这些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后,决定将此案线索移送区检察院进一步侦查。

在区检察院的侦办过程中,龚某的行贿人杨某供述了南岸区质监局特监科副科长任某、驾驶员郭某的受贿问题,任某又供出该系列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区检察院顺藤摸瓜,相继查出了该市渝中区、长寿区、九龙坡区等质监系统内部存在职务犯罪行为,并向上级机关汇报。

至此,大足区检察院在质监系统腐败窝案中共查处了9名职务犯罪人员,除龚某外,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3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在之后的案件侦破中,重庆市针对质监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23件25人,其中受贿案件19件21人,行贿案件4件4人,查办处级以上干部6人,有效地惩处了质监系统的行业蛀虫。(毛林 王灯高)

编后

龚某由于手中握有一定的审批实权,在与企业老板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步滋生腐化思想,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案发后,龚某这样交代自己的犯罪心理。一是从众心理,片面认为“大环境”如此,自己不收受他人的好处费是“不近人情”、“不讲义气”;二是侥幸心理,第一次收受好处费后没被发现,觉得整个行业监管并不是很严格,有漏洞可钻,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渐渐产生麻痹心理,并且认为收受金额很少,不算严重;三是虚荣心理,求他办事的人多,尤其与企业的老板接触时间一长,难免沾染爱慕钱财、贪图享乐的习气,渐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最终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从该区质监局内部环境来说,制度不健全、纪律涣散、缺乏有效监管也是造成龚某失足的重要原因。该局项目审批环节的透明度不高,相关审批事项在内部并未形成专项集体讨论制度,更没有保留相关会议纪要以接受内部监督,事后也缺乏有效的审查复核,这便使得龚某有了暗箱操作的空间,最终接受请托为相关企业牟利并收受贿赂。

此案查处后,该区质监部门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他们对近几年办理的“登记证”进行严格清理,对全区CNG车辆进行联合检查,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CNG车辆予以清除;联合工商部门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检查整顿,对不具备安装资质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联合交通部门加强对CNG车辆改装合格证发放的现场监督、实物检查,追究擅自发证的工作人员及使用单位的责任。同时,他们定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易滋生腐败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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