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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纪委关于对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9/10/28  来源: 富县纪委   作者:佚名   点击:

1.钳二便民服务中心马伏头村原党支部书记高世明、村委会主任韩来保在村民侵害群众知情权的问题。钳二便民服务中心马伏头村原党支部书记高世明、村委会主任韩来保在任职期间,于2002年在未召开村委会议且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的问题。2019年9月10日,高世明、韩来保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2.吉子现便民服务中心旧村原村委会主任雷智海给村民发包村机动地不签合同、与他人伪造承包合同等问题。雷智海在担任吉子现便民服务中心旧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给三户村民承包村二荒地,未签订承包合同,收缴的承包费不入账;2004年自己承包村机动地,不签订承包合同不缴纳承包费并与他人伪造承包合同的问题。2019年8月21日,雷智海党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照吉子现便民服务中心和旧村核算结果,及时上缴机动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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