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富县纪委监委召开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和市纪委、县委的要求。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彦东主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科室主任参见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组织学习市纪委《关于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到6月底,集中开展以“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为主要内容的整改落实工作。
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彦东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宝、安义平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巡察办主任、机关各室部负责为成员。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扎实做好整改任务落实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敢于担当作为,自觉对标校表,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和省
市纪委反馈移交问题线索实行常委、委员包抓、清单式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反馈移交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要逐级夯实责任。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联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纪工委制度,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机关各室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负责本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本部门、本室部的具体工作任务,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办事人员,按条块、分节点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是要加强督查力度。县纪委监委扫黑办要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整改任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纪委、各纪工委、机关各室部每周向县纪委监委扫黑办报整改落实情况,6月23日前报告整改落实工作总结,由县纪委监委扫黑办统计汇总按时向县扫黑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