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县纪委监委立足自身职能定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学习,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方案》等多个文件;明确了机关各部室、各乡镇纪委、纪工委及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行动相结合,既严惩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也研判其背后的“保护伞”。
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充分利用富县廉政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电视、广播及微信公众号、街道LED电子宣传屏等平台,积极引导舆论,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主要内容。在各类网站及平台共计刊发扫黑除恶宣传稿件30余篇,编发宣传简报5期、发送手机短信5400余条,不断扩大广大干部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持续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发挥信访作用,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由纪委信访室全面受理汇总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管理,逐一登记、统一编号,对较突出的问题线索,及时委派专人限期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反馈或回复给问题反映人。
各部门共同协作,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会同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等操作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管理和制度化运行,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了优先办理,重点查处和纪法、法法衔接协调推进,对重要线索和情况,做到了即时沟通反馈、通报查处结果。截止目前,县纪委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8件,了结22件、正在办理16件、立案查处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开除党籍6人,政务记大过3人,政务警告1人,开除公职1人,免去职务2人,责令辞职1人),受党纪政务双重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