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富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监察法知识考试,参加考试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为了使考试有序进行,全县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各部门单位分别设立了分考场,由各纪委和纪工委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考试。
“此次考试是目前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知识性测试,旨在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通过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监察法知识的再学习,不断增强我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守法的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能力”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