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富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奏响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八部曲”。
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三述”、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持续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加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纠正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积极改革完善公务消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从严治理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整合办案力量,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各乡镇(街道办)查办案件不少于5件,实施警示训诫不少于7件。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谈话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党政主要领导全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不少于4次。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推动权力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重点抓好财务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等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农业产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投资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基金和扶贫、救灾救济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林地产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城镇居民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扎实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全面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制度,不断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党风政风得到好转。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不断深化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集体资产的监管。加强城市社区、公共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特别要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反腐倡廉示范点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办)建立3个村级示范点、2个站所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