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县纪委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由县纪委牵头,联合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和“两办”督查室,组成10个工作组,针对“四风”突出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整治情况;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整治情况;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兴建滥建楼堂馆所问题整治情况;“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情况;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查处情况;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情况等7方面17项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全县156个单位,通过单位自查,检查组核查,摸清了全县干部职工在编在岗情况,查处“吃空饷”人员2名,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违纪资金20余万元;督促领导干部腾退超标办公用房168间3000余平方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5起,清退金额10.9万余元;对存在履职不力、态度生硬、纪律松散、办事拖拉的10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存在迟到早退、缺勤脱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6个单位通报批评,通报干部16人,训诫处理3人。 据悉,我县还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出台了《富县关于操办婚丧嫁娶有关事宜的暂行办法》,《干部职工下乡缴纳伙食费的暂行规定》,完善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监督评价机制实施办法》、《正风肃纪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三述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了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