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县纪委派出(驻)政府纪工委强化监督职能,制定了多项措施加强监管单位公车日常管理和监督,让公车违规使用行为“无所遁形”。
完善管理制度。结合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了《政府综合系统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实行公车使用派遣单制度,对车辆的行驶里程、修理及维护等进行台账登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加油、统一维护等,严格遵守好公车派遣、审批、使用登记、节假日定点停放、耗费公示等各项制度。
加大监督力度。政府纪工委按照公车使用的规定要求,每周两次检查公车管理和使用行为,重点检查公车私用情况,确保不出现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的现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靠群众强大的监督力量管好公车。
从严查处问责。要求各监管单位对每辆公车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责任人,明确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严禁非工作时间使用公车、严格公车进出库管理”等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追究使用当事人和公车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