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践,在问责问廉问效工作中,坚持“八个原则”,着力推进三问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中心原则。把“三问”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三问”,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问查结合原则。通过“三问”加强调查研究分析,问出问题症结所在。
问教结合原则。把教育贯穿于“三问”全过程,做到查问一次教育一片。
问纠(究)结合原则。对所查问的不良行为和现象,责令被问对象迅速纠正和整改,减少负面影响。同时对在查问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追究处理。
稳妥准确原则。有组织地稳妥地开展“三问”工作,所问对象准确。要有针对性,克服随意性,体现“三问”工作的严肃性。
有据有因原则。所查问的单位及个人必须有据、有因,切实做到查有实据。
分级管理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分县乡(镇)两级开展“三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