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富县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了工商局、公安局、住建局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利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工作情况,农村合作银行、交警大队、药监局进行了交流发言。市委督察组成员、32名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推行“评价机制”的73个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彦东通报了评价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作风转变。要不断探索完善操作过程和细节,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监督评价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和服务对象了解知晓监督评价机制赋予他们的权利,并积极参与到这一机制中,保证评价内容客观、准确。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评价效果。在“测”的环节,要规范操作,背对背测评,不得左右测评人员意愿,在“评”的环节,要特别注重挑选切实与部门单位直接接触过的群众,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三是认真进行整改,提升服务效能。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服务对象中聘请特约监督员,方便群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提升服务效能。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提升评价实效。要坚持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和任用干部的重要指标。对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评议结果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五是创新评价办法,减少评价漏洞。建立服务对象档案库,不定期电话征求意见。
督导组组长冯毅强调,“门难进”,要在笑脸相迎中拉近距离;“脸难看”,要在热情接待中消除印象;“话难听”,要在认真交谈解答中形成共识;“事难办”,要在承诺解决中予以兑现,“吃拿卡要”,要在约束中彻底杜绝;“联系群众”,要在主动中贴近;“最后一公里”,要在强化措施中予以保障;活动在探索创新中不断深化。
县委书记冯振东强调,各部门的“一把手”一定要铭记“满招损、谦受益”的古训,高度重视监督评价工作,自觉把自己置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价之下,要敢于亮丑,要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社会评价的结果,要及时把整改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真诚接受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县纪委,要以勇于较真的态度强化对窗口单位和权利部门“小权利”的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等渠道迅速查处群众举报、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尽快形成严查“小腐败”的大环境,震慑“小权力”的“大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