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富县纪委、监察局召开“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利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工作推进会,出席会议的有各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等72个单位重要领导。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郭文广就推行这项制度作出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是一项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主要目的是对相应的机关、部门和窗口单位的作风和工作落实情况,用群众的“满意度”分值做出客观评价。
他强调搞好这项工作要把握好四个环节,即“一测二评三运用四整改”。县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得力、群众参与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对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领导不够重视、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据悉,该县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政绩、实施奖惩、任用干部的标尺。测评结果分为满意、不满意两个等次。对群众“满意度”高于85%的进行通报表扬,低于75%的,对其主要领导实行问责,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截至目前,共收回20个单位邮寄回的测评票共计521张,梳理出意见建议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