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党委、纪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安排意见》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富县纪委富县监委
2021年6月16日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
强烈突出问题的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省、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坚持细处着手、实处发力,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以上率下、整体推进,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利用2021年5月到2022年4月1年时间集中解决一批阻碍我县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工作热情,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富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二、重点整治任务及分工
1.深入开展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参与单位:鄜城社区服务中心、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县交警队
监督单位: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12388
2.着力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合同约定交房,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搞垄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办证难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网信办、县经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单位: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2106(县住建局)
3.着力解决城区学位短缺,中小学教师在校外辅导班有偿代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教谋私,教育工作人员利用稀缺教育资源以教牟利等问题。
牵头部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参与单位:县审计局、县人社局、
监督单位: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2601(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4.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放松监管审批行为,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在诱导消费药品耗材、欺诈骗保、索要收受红包、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群众看病就医“三长一短”(挂号、检查、缴费排队时间长,就诊看病时间短)问题和就医体验满意度不高等多个领域存在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参与部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
监督单位: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2407(县卫健局)
5.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养老钱”“保命钱”。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参与部门: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法院
监督单位: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28105(县人社局)
6.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问题,着力解决殡葬服务价格管理不规范问题。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参与部门:县财政局、县经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监督单位: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23789(县民政局)
7.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查处不力、不作为问题,坚决杜绝环保督察执法“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
参与部门: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监督单位: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2196(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
8.着力解决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与部门:县经发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
监督单位:驻县教育科技局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390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电信网络诈骗,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
参与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监督单位: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2304(县政法委)
10.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不优,“明放暗不放”等落实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政策不坚决、不彻底问题。
牵头部门:县经发局
参与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单位: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4483(县经发局)
11.着力解决违规设卡拦截过路货车、随意开具罚单,违规放行超载货车、以罚代管等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单位:驻县公安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911-2623700(县公安局),0911-3212123(县交通运输局)
除以上重点整治任务外,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政风行风建设实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系统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群众利益、巩固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委特别是各重点整治任务牵头部门党委要坚决扛起专项整治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
(二)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任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综合协调,牵头部门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督促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调度,推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牵头部门党委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根据省市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富县实际,从小切口突破,细化整治措施,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作出安排,发挥抓系统、系统抓作用,整合工作力量、统一谋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指导推动整个行业系统行动起来。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确保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三)精准跟进监督,有效推动整治任务落地落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职责,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加强对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渠道发现的作风问题线索,建立专门线索台账,高效分办交办,加强督查督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联系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重点核查一批、重点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内要至少直查直办1起典型案件,并分批次有节奏地进行通报曝光,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作用。
(四)注重标本兼治,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章立制。各牵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同步深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要按照“三不一体”推进要求,从具体问题、典型案件入手,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开展以案促改,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
(五)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深化专项整治浓厚氛围。各牵头部门要在各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开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通举报窗口,及时宣传整治成果,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县纪委监委机关将在“富县清风网”及富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牵头部门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工作总结于12月3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吴任迪
联系电话:0911-321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