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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镇:创新推行村干部“星级管理”制度
时间:2018/12/04  来源: 张家湾纪委   作者:杨慧   点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今年以来,富县张家湾镇不断优化村干部管理机制,创新考评方式,积极推行村干部“星级管理”制度,形成人人争星、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统筹实施,科学定“星”。该镇将村干部“星级管理”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成立了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支书、主任、监委主任和小村长“星级管理”的考核、监督工作。科学制定“星级管理”创建内容和标准,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等工作任务统筹纳入“星级管理”创建内容,设定了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星级等次,着力解决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齐抓共管,合力创“星”。为了形成创建合力,该镇将党政办、民政办、交警队、派出所、财政所、等基层站所和科室纳入“星级管理”成员单位,并根据站所和科室工作职能,帮助化解各类问题和困难,全力推动村干部星级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健全机制,严格评“星”。坚持“政府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村干部星级管理评定细则,每季度进行一次星级评定活动,年底由镇考核办进行考核验收,各成员单位按照创建考核评分标准,对村干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提出星级授予、保留、摘除意见,并在本村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的,考核办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复验合格后由镇党委授星。

分类跟踪,动态管“星”。按照“周指导、月检查、季考评”方式,通过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民意调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创评工作进行动态考评,对工作出现滑坡或不符合标准的,予以降星、摘星和通报批评;对工作有明显进步的,及时增星晋级。平时检查情况作为年底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严格奖惩,合理用“星”。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前提,结构薪酬为核心,等级管理为手段,以岗定责,以绩定星、以星定酬,责权利相统一的考评机制,形成“基本工资+星级化奖励报酬+绩效考核奖补资金”报酬奖补方式,对年度被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的村干部,全额兑现绩效工资,并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被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的分别按照60%、80%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辖区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辖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的村干部,一律取消评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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