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农业纪工委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探索实践,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小苗头早提醒、小错误早纠正、小问题早查处,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小苗头早提醒。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事件,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今年年初在开展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工作人员不能按时上下班、不能规范执行请销假制度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以座谈会的形式提醒单位及个人及时整改,很好的促进了部门单位改变工作状态,加强工作纪律监督。
小错误早纠正。在工作中存在不正之风、不廉洁行为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轻微问题、尚不构成违纪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及时纠正。截至目前,诫勉谈话6人。
小问题早查处。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在外围证据调查核实后,实行快查快办,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小案酿成大案;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释放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我委共查办案件11件,初核了结9件,立案2件,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