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张家湾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履责尽责座谈会。会议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分管分工责任。调整完善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及时组织实施了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中层干部向分管领导、各支部书记向镇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承诺完成责任分工,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各级的重要工作内容,放在与经济工作一样的位置,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完善了党风廉政建本设责任制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做到了工作有安排、层层抓落实,确保了该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工作指导责任。积极宣传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和形势,反复强调机关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和要求。利用每次例会和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传达党风廉政相关文件,营造强化廉政氛围,要求大家政治作风上要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思想作风上要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工作作风上要任劳任怨、精益求精,生活作风上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人。领导班子成员重视了解和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动态,检查督促机关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白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足自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树立良好的形象。
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部门、领域的监管责任,对所分管部门、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由镇纪委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督查。每半年举行一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通过评议结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到正,问题严重的对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率先垂范责任。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用各项规定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用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违反廉洁自律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