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文件精神,我县于2009年9月17日成立了富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富办发【2009】66号),下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规划局、审计局、国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等单位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县专项治理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工作成果与分析
至2010年3月25日,我县共有建立台账项目底数204个,其中100万元以上项目数68个,100万元以下项目数136个。通过自查、排查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项目4个,占比1.96%。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将项目分为6大块,并建立相应项目台账。其中:100万元以下项目136个,占比66.7%;100万元至500万元项目37个,占比18.13%;5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23个,占比11.27%;3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占比0.5%;沼气退耕项目5个,占比2.45%;非政府投资项目2个,占比0.98%。存在问题的项目,县交通局3个,2个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中没有正规监理,县审计局已审计并各处罚5000元,1个任张路超计划实施1.5公里,资金超概算,县审计局处罚5000元。县城管局1个,是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但项目还未实施,问题已经整改。
二、建议抽查的项目。
1、开元路改造工程(规划局)220.56万元。
2、富县职业中学中心教学楼(教育局)471.77万元。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利局)288.2万元。
4、2008年重点村建设(老区办)165万元。
5、富县网络中心城区数字电视转换工程(驻县单位)(网络中心)321.17万元。
6、开元路综合整治堤防工程(规划局)900万元。
7、任张路(交通局)635.25万元。
8、富寺路(交通局)1445.79万元。
9、2008年羊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发办)561万元。
10、富县信用联社沙梁“金融联社”小区(驻县单位)(信用联社)1150万元。
目前,我县在排查工作中还未发现政策性问题及违法案件,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一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的几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强治理。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体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