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 正文
政法纪工委组织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三述”
时间:2010/05/2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期,政法系统纪工委组织政法系统各单位“一把手”除外的领导干部,向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纪工委进行了述责述廉述效活动。

为了搞好这次的“三述”活动,政法系统纪工委在4月份就研究制定了《富县政法系统纪工委所辖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向纪工委述责述廉述效和面对面公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三述”的主要对象是部门 “一把手”除外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确定了述责述廉述效的主要内容,述责的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本部门单位的有关决议、决定和规定情况;述廉的内容包括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执行《延安市公务人员作风建设七条禁令》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效的内容包括围绕作风建设、行政效率、服务质量、执行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等。在述责述廉述效活动中,确定的“三述”对象认真填写了《富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三述”会上,各单位确定的“三述”对象,向领导班子和纪工委进行了述责述廉述效报告,接受了评议员的现场质询,并对“三述”对象进行了无记名测评,现场公布了确定的廉政格次。

目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的“三述”工作已圆满结束,法院、检察院的“三述”工作正在进行筹备之中。政法系统纪工委将本人“三述”的相关材料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干部考核使用和评选先进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三述”会后,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三述”对象纷纷表示,这种现场评议干部的方式特别好,使我们感觉到工作的压力,有了压力才有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干事,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树立政法干部的新面貌。

上一篇:加强监督检查 促进廉政建设

下一篇:富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施廉政审查

Copyright © 2012-2019 版权所有: 中共富县纪委 富县监察委 邮编:727500
Tel:0911-3216303   陕ICP备05006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