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步伐的决策部署,六月十三日,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重大项目“三问”第七工作组,在市纪委常委郭兆军的带领下,对华能延安电厂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了督查。听取了富县经济发展局和华能延安电厂项目筹建处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华能延安电厂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与华能延安电厂签订了重大项目廉政责任书,下发了重大项目检查登记薄。
华能延安电厂,由华能集团投资兴建,是我市“十一五”期间十大工程之一,位于富县吉子现乡,占地1080亩,工程规划装机容量320万千瓦,总投资130亿元。一期工程建设2×60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空冷燃煤脱硫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投资52亿元,占地478亩,年需水量400万方,水源为南沟门水库。目前,华能延安电厂核准所需的省级部门批复全部取得,需国家四部委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通过了水利部水保中心的审查,并取得了审查意见;接入系统方案通过了国家电网公司委托电规院的审查;环评报告和土地预审通过了省级审查;南沟门水库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带核准;750KV线路送出工程可研已完成,近期将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同时,完成了项目的基础性打桩试验,煤质、水质、石灰石分析报告,水资源论证及项目的扩初设计,正在进行文物勘查等工作。
郭兆军常委充分肯定了富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常抓不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郭兆军常委强调指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精心组织,主动协调,化解矛盾,按照重大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重大项目检查登记制度,继续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华能延安电厂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