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具有独立行使监督权职能,通过对村务决策、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益,同时也更有效地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村民监督委员会虽然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但对村级各项开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一切村务进行监督,列席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协助做好村民思想政治工作,使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由单方面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
6月29日,寺仙乡纪委组织召开了全乡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会,对新选举产生的13个行政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30个村民监督委员进行了上岗前业务培训。在培训大会上,寺仙乡纪委副书记申勇同志同乡纪委其它委员就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工作的主要任务及监督的重点进行了培训,同时向各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发放了由乡纪委编印的《寺仙乡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并向13个行政村的监督委员会主任发放了聘书,这标志着该乡已全面扎实推进了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