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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仙乡积极推进村民民主管理工作
时间:2009/04/23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今年来,寺仙乡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以民主监督委员会建设为着手点,不断加大对村级纪检监督、民主管理的力度,监督和规范了村“两委”干部的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了基层稳定,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三组合一”的模式,对原有纪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进行整合,要求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在群众中具有威信高、能力强、素质好、有文化、能管理、懂财务的人,通过从党员、群众代表中选举每村成立了由3---5人组成的村民主监督委员会,落实了办公场所及设施,制定了规章制度,实现了“监督有人、监督有据、监督到位”。同时配备了“五簿”,即:村务决策监督记录簿、村务实施过程监督记录簿、民主议事会议记录簿、村务完成情况监督及公开记录簿、群众反映咨询来访记录簿,对村级党务、财务、村务,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评先选优进行全面监督。

二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农村财务历来是村级管理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焦点。该乡纪委要求各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在乡经管站的指导下,根据本村情况每月或按季度定期召开理财会,对所有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并由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时进行张榜公布,凡召开理财会时开支无故拒不审验的,民主监督委员会不予审核。对于核定的开支,除张榜公布外,同时将公开情况书面上报乡纪委。乡纪委、经管站要对各村的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拍照存档,要力争做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是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

对于道路硬化、自来水建设、办公场所建设及各类集体资产承包等村级重大事务,民主监督委员会要求村干部必须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实施公开招投标,并全程跟踪监督工程质量,全力打造“阳光工程”,有效防止了村干部开会“一言堂”、事情“一人办”、内容“一人知”,避免了少数村干部在项目建设中搞暗箱操作、“人情交易”,增加了决策的透明度,融洽了干群关系。

四是加强对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管理

该乡建立了村“两委”干部任前诺廉、半年述廉、年末考廉工作机制,由村民主监督委员会每月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向村党支部、乡纪委写出一份监督报告,实现了纪检监督的关口前移。同时,进一步创新民主监督委员会职能,对村级党员、非党员干部进行无缺位监督。当遇有重大事项,村委会主任不履行召集、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时,经党支部同意,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代为召集。

五是加强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

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实行划片包干,每名监督委员会成员至少分别联系本村十分之一的农户,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信访。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隐患,要在第一时间上门做工作,进行矛盾调处,并及时向乡纪委和村“两委”进行反馈,促使大量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

目前,寺仙乡13个行政村均通过选举产生了村民主监督委员会,此项工作的开展,被广大人民群众高兴地称为村上的“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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