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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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 促进廉政建设
时间:2010/05/2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五月中旬,政府综合系统纪工委对所辖部门单位今年以来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部门单位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重点对部门单位执行《富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廉政准则》宣传学习、反腐倡廉《八项制度》、其他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政府综合系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部门主要领导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一岗双责”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对班子成员细化了分管工作廉政职责,认真执行“五个一”,为今年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在检查中还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个别部门“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今年以来就党风廉政工作未在本部门本系统做认真的安排和部署;(二)效能建设没有落到实处,没有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操作办法或制度:对干部也没有制定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办法等;(三)没有认真落实富纪发(2010)14号文件精神。未组织本部门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对《廉政准则》或其他党纪法规进行学习,廉政教育抓的不实:(四)监督制度不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够,对“一把手”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点还没有有效的预警监控办法;(五)办事不公开或是监督不到位。对工作(业务)流程、办事程序、职责职能等未进行公开,也没有制定监督栏或公开效能投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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