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工作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十五条,主要明确规范了派驻机构财务运行管理、“三述”、执法监察、案件办理等方面具体工作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该办法的出台将对进一步加强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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