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 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县纪委组织召开的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是县纪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领导干部违纪现象发生的有效举措,更是县纪委对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根据会议安排,我作如下表态发言,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己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通过学习,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筑牢思想防线,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文明执勤、规范执法,努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做好党的忠诚卫士,当好人民的公仆。
二、严格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坚决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公安机关的四个严禁、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各项条令、警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不以手中权力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牢记两个务必,加强对家属子女的教育,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持自省、自励、自警,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和作风赢得领导的肯定,干部群众的信任。
三、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和“五个一”规定。
作为一名大队领导,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己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能够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反对铺张浪费,更要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度和“五个一”规定,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泛听取各股所队和驾驶人及其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定期听取分管股所队的廉政工作汇报,解决其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建设座谈会,积极配合大队主要领导带出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公安交警队伍。
总之,在县政法纪工委的精心指导下,今后我要积极协助大队主要领导抓好交警大队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大力倡导胡总书记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用好手中的权,管好身边的人,认真做好关乎民生的事,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构建和谐富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