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湾镇位于富县西部,距县城75公里,西与甘肃省太白乡接壤,北邻志丹、甘泉两县,总面积1241平方公里,为本县乡镇面积之首。主要地貌为“一川(309国道沿线)、两沟(大东沟、埝沟)”,葫芦河,309国道由西向东而过,全镇辖13个行政村,4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10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9050人,有耕地面积15570亩,2008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2995.4元。
张家湾镇全镇农村支部13个,经过选举后全镇共选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13人,委员40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在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务公开、工程建设、干部履职等情况监督11次;对村级事务、财务及资金、资产、资源等的审核13次;对村务活动和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知情和参与公开13次;对有疑义的村务活动要求解释的质询8次;对村务活动中违法、违纪、违规和不合理事项的否决5次。对违纪违规和不称职的村干部,向村民代表会议或上级组织提出罢免等情况共做建议2次。我镇毗邻省界,农民群众接受新思想、新事物的影响较快,民主理念、维权意识较强,加之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干部观念陈旧,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使部分群众对村组干部产生了不信任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青兰高速公路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几乎使一些川道村面临着无地可耕的问题,群众对村组财务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村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张家湾镇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问题,而我们的监委会在开展工作中,主要针对以上问题实行了以:一、是明确监督职责。1、代表村民监督所有村务事前酝酿决策、事中实施、事后结果;2、按照程序审议村上财务;3、反映和质询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代表村民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村上存在的问题;4、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向村民宣传村上决策实施的工作,报告监委会工作;5、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给村两委会。二是明确监督程序。村上重大的工作,由村委会提出,村民监督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所议事项必须有80%参会代表通过方可形成决议,再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对一时不能通过的事项,由村民代表征集群众意见后,村民监督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汇总,交村两委再行研究。对村两委会的工作,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质询,村两委会要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村务工作不按程序决策或者不正确执行,监督委员会指出后效果不明显的,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直接向镇村民监督指导委员会或者镇党委、政府反映,并协助解决。通过以上大量工作的开展,我镇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带动农民经济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共建和谐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