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在地税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县落实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县纪委常委,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县廉责办、纠风办负责人,县纪委各室主任、派出(驻)各部门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县国土局纪检员及“五项制度”示范乡镇有关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郭文广同志组织学习了“五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和运作程序。纪委副书记武清颖同志就2008年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案件管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2009年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案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在听取了交道镇、牛武镇主要负责人汇报发言后,梁建军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五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各项任务的落实。
梁建军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紧紧抓住每一项制度的关键和核心,实施好“五项制度”,推进制度创新,切实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引向深入。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加强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的业务培训,详细讲解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操作流程和选举业务,提高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重要性的认识;二要严格按照市纪委制定的《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办法》进行,真正把能够代表村民利益、善于替村民说话、公道正派的人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三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必须自觉接受乡镇纪委和村支部的领导,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经济待遇问题必须给予解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效制度要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推行,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此项工作,力争在3年内,全县所有科级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至少进行一次“三述”。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三述”工作做出安排,确保“三述”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五个”制度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班子及其成员必须每年1月10日前就上一年度责任制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对报告制度不落实、报告内容不完备、报告主体缺失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视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重点要做好公开接访信息、依纪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明工作纪律及创新工作方法。在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中,一要严格按照《规定》明确考试对象;二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三要把握好考试时间;四要重视考试结果的运用。考试成绩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半年内安排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