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为了进一步促进部门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行为,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今年四月份,富县安排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清理检查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截止4月25日前各部门单位均按《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按规定填报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表》,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了“不设‘小金库’承诺书”向县纪委、财政局上报备案。目前,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的“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组,已开始对执法、执收及涉农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