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富县人民政府召开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局等1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让人替会。会后县“三问”办对这1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了“三问”,给予了警示训诫(训诫督导)处理,向各单位“一把手”重申了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替会请假的有关规定,要求他们切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通过“三问”谈话,各单位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三问”办递交了检查,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严格自律,不再犯同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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