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畔登船随太守,穿州过省到吴乡。
路人疑是金银铸,族辈当成珍宝藏。
眼浊才收千块玉,心清岂受半升粮。
石头磊落蒙官宠,高砌惩贪一堵墙!
端午节将至预祝您及家人节日快乐!”。
这是富县纪委、监察局在端午节前夕,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的一条“廉政诗词”。一份特殊的“廉礼”,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真正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过“廉节”端午,做清廉公仆。
“廉政诗词”如春风化雨,能让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将廉政理念潜移默化到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中,极大的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的及时性、灵活性和影响面,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从政、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