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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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述责述廉述效报告富县林业局纪检组长 郭树明
时间:2009/03/12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我叫郭树明,出生于1969年12月20日,1989月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至1999年8月在牛武镇政府工作担任团干、行政文书;1999年9月至2003年9月在牛武镇计生站工作担任站长;2003年10月至今任富县林业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一年来,依据岗位职责要求,我积极配合局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局班子集体讨论制定的:以创建市级群众满意涉农部门为目标,以争创“三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业绩)为主线,以问责问廉问效为动力,以强化“五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建设,创建“五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机关,争当“五好”(学习好、品德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干部为载体,着力抓好林业重点工作的思路。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保障,以“三问”工作为手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取得较好成效。现就个人履责履廉履效情况向各领导和同志们陈述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林业系统工作实际,本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协助局主要领导狠抓组织协调、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局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局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林政干事和行政文书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考评工作,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局班子其他成员抓好本职范围内和包抓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按照“一岗双责”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富县林业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理责任一览表》,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并层层分解下达到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目标,做到了履行职责有规定、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在全局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下属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制;三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本系统年度目标责任书中,与林业工作、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以科学、民主、公正、客观为标准,建立健全了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下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并限期整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完成缓慢的单位及时提醒,促其尽快赶上,对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领导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坚决按照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一年来,我先后配合局主要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下属单位检查指导工作5次,半年、年终组织考评2次,讲廉政教育课6次。

(二)抓 “三问”示范点建设情况

1、抓宣传引导,营造“三问”工作浓厚氛围。

为了提高干部对“三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知晓率,结合本系统的工作特点。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我任副组长的“三问”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系统“三问”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亲自安排部署;行动上,率先垂范,为“三问”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充分利用县廉政文化长廊、单位院落、门庭、楼道走廊等宣传阵地,采取设立宣传牌,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廉政建设警语牌等形式,把林业文化融入到廉政文化之中,着力打造具有林业特色的廉政文化理念。

2、抓制度建设,确保“三问”工作规范运行。

为了探索和完善“三问”工作机制。一是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推进‘三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三问”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了“林业局工作规则”、“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三问”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纪律等制度,确保“三问”工作顺利推行。今年四月份,按照省、市、县林业重点工程专项资金检查,先后给六个下属单位下发了问责问廉问效提醒书,要求各有关下属单位对涉及的林业重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局“三问”办公室。

3、抓活动载体,促使“三问”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使“三问”示范点建设活动有抓手,我们围绕强化“五风” 建设,创建“五型”机关,争当“五好”干部这一活动载体。一是制定了“三五”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考核奖惩办法,及全年干部接受延安精神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党纪国法和林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计划。8月初,组织由我任组长的考评组,对下属7个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考评,考评结果在全系统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了通报。二是与县反贪局建立了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工作互动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三问”工作,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顺利进展。

二、廉洁自律情况

1、家庭情况:属三口之家,妻子张亚莉现年38岁,现在富县高迪小学任教,女儿郭潇,现年15岁,现在富县高级中学上高一。个人住房一套,属自建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建房资金,全部自筹解决,不存在亲属违规就业和购置个人住房问题。

2、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省、市、县纪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本人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努力做到恪尽职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能在每年两次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规范个人行为。能够从严要求,坚持工作第一,事业第一。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持不做。没有利用职权职务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行为;没有参与企业入股分红筹从事任何非法营利活动;没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公费旅游情况,没有用公款为个人配备通信工具和私人住宅电脑,报销由个人负担的消费,个人重大事项能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告。

三、工作成效情况

一年来,我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建议和倡导下,全系统开展的“强五风、创五型、争五好”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林业局先后被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选定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被县纪委、宣传部选定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三问”工作、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示范点;2008年,林业局先后被省林业厅授予“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绿化委员会、人事厅、林业厅授予“陕西省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进单位”;被农业党委授予“2008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我个人也先后被县宣传部和党业党委评为“学雷锋树英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被县纪委评为“党的忠诚卫士”;被林业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总之,一年来,我个人在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具体工作实施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一是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不能始终如一的坚持执行;二是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没有及时有效地给予警示教育和查处;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报道力度不够,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报道很少,自己很少静下心来撰写这方面的内容;;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调查研究工作不能经常化。今后,我本人将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前提下,结合本系统实际,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突出教育、制权、管钱、用人四项重点,努力构建要素协调,针对性强,操作简便、切实管用的防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突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条主线,逐步建立完善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机制,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领导干部权力规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查办惩处机制、教育防范机制、分析预警机制和检查考评机制等,充分发挥问责问廉问效的作用,促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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