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方法
采取“社会评议”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社会评议:从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通过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富县纪委监委”或富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富县外宣”统一进行测评。
(二)综合考评:由县纪委监委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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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所有单位都测评才提交有效)
等次确定
(一)社会评议计分。依据评议内容,各序列分四个选项, 即“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计分办法为:问卷得分=选项总得分÷有效问卷数。其中,“非常满意”为90分, “满意”为80分,“一般”为60分,“不满意”为0分。
(二)测评得分。按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 (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三个序列,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社会评议分占70%,综合考评占30%,两者合计为最终得分。
(三)等次确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各序列排名前列的部门(单位)为“优秀”等次;排名后三位的部门(单位)为“一般”等次;其余部门(单位)为“良好”等次;发生系统性作风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为“较差”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