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道德乡渭家河村党支部书记王喜成、村委会主任王行军对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北道德乡渭家河村党支部书记王喜成、村委会主任王行军作为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对上级扶贫工作指示精神仅做了简单的会议安排,会后对安排部署的工作不抓不管,导致渭家河村扶贫工作停滞不前,无实际性进展;村级资料中无相应的扶贫工作规划、包扶政策的制定等相关会议记录,中央巡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在县研判工作组督查过后仍不整改,渭家河村级资料和各类台账不完善且较为混乱;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落实不到位,“八个一批”工作的相关宣传、培训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落实不到位。2019年6 月18日,王喜成、王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