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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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10/19  来源:   点击:

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原交通运输管理所)武清广、牛刚,及县交通运输管理所职工陈博(大)、陈博(小)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发现以上四人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向经营洗煤厂的负责人说情打招呼,为其亲戚朋友承揽原煤运输生意,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经营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2021年2月19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核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武清广、牛刚、陈博(大)、陈博(小)提醒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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