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郭金海、县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徐传军、县退耕还林管理办公室干部南洋(非党)参与赌博问题。2022年2月25日,郭金海、徐传军、南洋三人因参与麻将赌博,被富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2022年3月24日,郭金海、徐传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干部李旭辉(非党)参与赌博问题。2022年2月28日,李旭辉因参与麻将赌博,被富县公安局羊泉派出所给予罚款处罚。2022年3月24日,李旭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一篇:关于对一起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典型案例的通报
下一篇:关于对一起漠视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