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载体,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提升履职担当能力,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二十四字”创建目标及生活工作“八个一”、自我约束“十不准”要求。
一、创建“二十四字”目标
政治可靠 组织放心 廉洁奉公
群众信任 工作扎实 生活严谨
二、生活工作“八个一”
每天问父母至亲一声;每天做广播体操一次;
每天练硬笔书法一页;每天记学习笔记一篇;
每月读业务书籍一本;每月报宣传信息一条;
每月办优质案件一起;每季撰心得体会一篇。
三、自我约束 “十不准”
不准室内吸烟;不准上班饮酒;不准参与赌博;
不准铺张浪费;不准着装不整;不准言论不当;
不准无故缺勤;不准懒散拖沓;不准跑风漏气;
不准以案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