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12月29日,县委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向县经济发展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粮油购销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较好地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国家粮食生产购销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保障了县域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
巡察也发现,有的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不够深入、效果不明显;有的党组织在落实业务主管监管责任方面不够到位,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还不够有力;有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不到位,执行轮换制度不严,应急成品粮管理不规范,有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到位、监管职责不够有力。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正视巡察中反馈的各类问题,要有正确的心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落实好整改监督责任,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据了解,在巡察期间和巡察结束后,县委专项巡察组已向县纪委监委移交了一些问题线索,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