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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纪检委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0/12/09  来源:   点击: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842.29万元,较上年增加68.91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人员工资调高、增加住房公积金

2016年支出共计810.82万元,较上年增加37.4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人员工资调高、增加住房公积金。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21.9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3.09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开展,购置打印机、办公电脑等。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7.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共接待64批次,32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5.68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68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增加说明)截止2015年底,我局共有车辆0辆,加上新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0辆。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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