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广泛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并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职责,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学习内容
党史学习教育要紧扣以下内容重点组织实施: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六个进一步”的重要要求,紧密联系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结合回顾纪检监察史,注重深刻体会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的重要而独特作用,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以昂扬姿态为奋力谱写富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安排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坚持党史学习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求实效的学习教育,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好专题学习教育各项活动
1.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围绕上半年、下半年党史学习教育的不同侧重点,开展有思想、有深度的研讨交流。“七一”前后,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为委机关全体党员讲一次专题党课。(责任室部:办公室、组宣部)
2.县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及各室(部)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每月至少1次赴包联乡镇、纪检组指导工作,切实指导协助解决好乡镇、派驻纪检组学习教育、案件办理、信访举报等各方面工作。(责任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
3.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强化自学,根据学习要求和个人工作实际,量身制定学习计划,以党史和业务知识为重点开展系统深入学习。七.一前将利用周例会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测试,以考促训,倒逼党员干部主动学、系统学。(包抓领导:魏莉,责任室部:组宣部)
4.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依托直罗烈士陵园、富县革命烈士陵园、东村会议旧址、榆林桥战役遗址等革命旧址和纪念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五一”前,组织开展一次“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徒步走活动。(包抓领导:魏莉,责任室部:组宣部)
5.常态化开展“互学互帮人人讲”活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室部主任及乡镇、纪检组业务骨干带头上讲台,交流学习心得,解读业务知识,剖析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县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包抓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责任室部:各室部、派驻纪检组)
6.“七一前”邀请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县委党校讲师或延安干部学院讲师来我委开展一次党史宣讲。(包抓领导:魏莉,责任室部:组宣部)
7.积极参加县委组织开展的“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学用新思想 奋进新时代”主题竞赛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包抓领导:魏莉,责任室部:组宣部)
(二)聚焦主责主业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1.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法依规依纪查办一批重点领域典型案件,确保全面高质完成年度案件任务,问题线索年度实现清零,做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包抓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责任室部:各室部、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
2.立足本职办好民生实事。各部室组要利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接待等时机,把为民宗旨贯彻到抓工作、促落实的全过程。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化解问题线索,提升群众满意度。(包抓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责任室部:各室部、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
3.积极开展协作办案,在实际工作推进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室组、室组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和推进措施,促进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补,实现问题联解、信访联办、案件联查。全年5个协作区内部开展协作办案不少于3次。(包抓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责任室部: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
4.加强对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的领导,进一步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坚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将风险防控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每月至少主动向分管常委(委员)或主要领导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点问题线索处置、重大案件查办,办案人员必须做到立即请示报告。(包抓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责任室部: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
5.发挥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及问题反馈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以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表述是否规范、法规条例引用是否准确、文书模板应用是否统一为切入点,倒逼审查调查程序规范、质量过关,维护监督执纪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包抓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责任室部:案管室)
6.从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实际需要出发,4月底前全面规范统一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来信来访、问题线索、日常监督检查、谈话室使用等各类台账,明确台账登记范围、相关要求等各类要素,切实解决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台账格式不统一,记录“吃不透、拿不准”问题。(包抓领导:王宝,责任室部:各室部)
(三)召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按时限要求,召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要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充分交流思想,开展党性分析。(责任室部:办公室、组宣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纪委监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宝同志担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安义平、纪委常委魏莉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宣部,具体负责党史学习教育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主动接受县委巡回指导组的指导,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委监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通过随机抽查、座谈访谈等方式,对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各乡镇纪委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汲取“以案促改“、”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注重总结提炼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化,长期坚持、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