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业务之窗 >> 制度建设 >> 正文
保密制度
时间:2020/12/09  来源:   点击:

1.严格案件查处工作保密制度。重要案件线索、案件初查及案件的立案调查,以及常委会对有关案件的处理意见,应明确保守秘密的具体要求,相关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2.文件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对上级下发的保密文件要严格按保密等级及相关规定处理。投寄机密文件应依照保密规定办理。查阅文档应办理批准手续,并在档室查阅;必须摘抄和复印的文档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机密、绝密文件一律不予借出。

3.各种机密材料、会议记录、工作笔记本,都要妥为保管,不得遗失。人员调离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4.定期进行保密工作检查,每半年由各室部进行一次文件档案整理,严防文件档案遗失或泄密。

5.坚持废纸销毁制度。属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销毁应使用碎纸机进行处理,其它工作中形成的废纸应严格销毁。

6.全体人员养成保密习惯。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在电话中以及公开场合谈论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



上一篇: 卫生管理制度

下一篇:物品管理制度

Copyright © 2012-2019 版权所有: 中共富县纪委 富县监察委 邮编:727500
Tel:0911-3216303   陕ICP备05006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