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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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一起形式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2/03/14  来源:   点击:

      为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一起形式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富县羊泉镇杨塔行政村原支部书记王红儒形式主义问题。2004年,王某拴与村委会完善承包高家洼荒地合同时,王红儒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提议由当时的经手人王某生负责和王某拴完善合同,王红儒在完善后的合同上加盖了杨塔行政村公章。2011年4月1日,村支部书记王红儒、村主任王某生和王某拴一起在富县公证处对该承包合同予以公证。2014年,在王某拴申办林权证的过程中,王红儒给王某栓私自开具的杨塔村证明信加盖了公章,并补写了村委会会议记录,给空白信和四至界限不实的《林权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且未按照“五方八人”规定到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王红儒在担任杨塔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工作失职失责流于形式,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不参与;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用村委会公章。2022年2月23日,王红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找准找实突破口,动真碰硬,全力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县纪委监委将把整治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坚决向不作为“躺平式”作风、慢作为“蜗牛式”作风、乱作为“任性式”作风亮剑,坚决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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