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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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音律响彻鄜州
时间:2015/01/26  来源: 富县纪委   作者:刘红艳   点击:

——富县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纪实

2014年,富县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始终以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为主线,积极谋划,明确要求,明确措施,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正确引导,强化执行。

完善约束机制 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富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富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等8个方面的制度,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都做了严格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等7个方面的重要文件,规范了文件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职人员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强了贯彻执行各项纪律的可操作性。县级领导以身作则,从严要求自己,为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出了榜样。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执行纪律规定,扎实开展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明确了整治目标,夯实了县级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做到了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公安、人社、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今年以来,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020万元,同比下降8.68%。县委、县政府(含办公室)分别签发文件118份和126份,同比分别下降21%和27.16%;县委召开全县性会议9次、县政府召开全县性会议5次,同比分别下降11.5%和44.4%,会议费用同比下降59.61%。清退超标办公用房168 m2、出租出借办公用房145.6 m2、整改腾退办公用房1975.85 m2、清退离退休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53.4 m2

强化措施保障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履行县委主体责任。该县县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入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9各方面的责任,完善了6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将5个方面、52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各个部门,明确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和13个牵头单位及70个参与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与20个党委、61个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责任制落实情况电子台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督促整改,强化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常委会定期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及时调整充实了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常委会先后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对12件群众信访问题、网络舆情亲自接访或批示督办。对2013年6个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奖励,对考核名次靠后的2个乡镇和部门实施了诫勉谈话,切实做到了把履行内设机构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面厘清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制定出台了《中共富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建立了长效机制。在全市率先调整了内设机构,撤销了党风室、纠风办、监督检查室、三问办、纪检监察室,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信息案管室,内设机构更加突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主责主业。同时,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30个精简为9个,改变了过去工作战线过长、头绪繁多不良状态,办案力量得到大幅度增强。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不断加大对乡镇部门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全县48名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进行了约谈;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案件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查处喜庆事宜大操大办2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通报批评单位4个,训诫处理13人,切实做到了把重点放在监督检查上,把重心转移到查处腐败问题上。

狠抓“一岗双责”落实。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能够按照年初制定印发的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分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夯实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及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能够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下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5篇,33名县级领导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县28个县直部门、11个乡镇(街道)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下属单位签订了《2014年反腐倡廉目标任务书》。

突出工作重点 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围绕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先后向全县乡镇部门“一把手”编发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公务用车标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法规制度摘编册350份,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及时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语、格言、警句等廉政短信,促进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对82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考试,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同时,加强与中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密切协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先后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稿件509篇,提升了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始终聚焦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公款大吃大喝、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暗访茶楼酒店、丈量办公用房、调阅监控资料、核对餐饮发票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对156个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24名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进行了审批备案,对公车使用情况暗访6次,对娱乐场所、高档酒店抽查12次。印发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和办事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职、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开展了多次明察暗访,以着力发现存在问题为出发点,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全面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制度。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办法》,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范围对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全县74个部门单位、114个乡镇站所按照宣传动员、收集意见、反馈整改、结果运用四个阶段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确保了评价制度推行工作顺利实施。制度推行以来,通过下发专用信封、“雅典娜”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通过综合考评有关要求,及时将测评结果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涉路部门违规执法、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清理违规教育收费5起,清退违规收费资金10.9万余元。纠正违规上路执法1次,不规范执法3起。

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全面推行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开通了巡回信访车。建立了信访举报网络,在“富县廉政网”上增设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举报浮动窗口、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公布了监督举报12388电话,明确了举报指南,落实了专人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和线索受理登记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来信、来访。今年以来,全县初核案件线索106件,立案79件,结案79件。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科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挽回经济损失89.81万元。实施警示训诫共63人,其中警示提醒41人,诫勉督导15人,责令纠错7人;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14人,其他人员41人。查处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公车私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慑了违纪违法分子,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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