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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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县纪委关于对一起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08/30  来源:   点击: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富县茶坊街道办洛阳社区咀头组村民高文保骗取群众签名进行信访的问题。2020年,高文保以解决“社区扣发村民每人2000元分配款”问题为由骗取洛阳社区咀头组部分村民签名,随后将这份签名用于其和梁某栓、张某等人反映高某仓有关问题的举报信后,向有关部门信访,信访的有关内容并不是签名群众的真实诉求,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信访条例》)。鉴于2019年5月,高文保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6月,因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被茶坊街道办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二条之规定,2021年1月29日,高文保受到延长一年留党察看处分。

高文保身为中共党员,本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但其却违背群众意愿,欺骗组织,欺骗群众,在信访过程中移花接木,并且多次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村干部和党员一定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以此案为鉴,迅速将通报传达至各站所、各行政村,正确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防止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别有用心,煽动挑拨,制造事端,影响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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