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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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县纪委关于7起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10/10  来源:   点击:

1.县妇联干部杨军酒驾问题。2020年4月,杨军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19日,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委政策研究室干部侯捷酒驾问题。2020年10月,侯捷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19日,侯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李龙江酒驾问题。2020年5月,李龙江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29日,李龙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房产服务中心干部成晓林酒驾问题。2020年7月,成晓林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2021年2月5日,成晓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羊泉中心小学教师霍海军酒驾问题。2020年12月,霍海军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7月30日,霍海军受到记过处分。

6.茶坊街道办干部张忠涛酒驾问题。2021年5月,张忠涛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8月4日,张忠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干部杨延平酒驾问题。2020年4月,杨延平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8月5日,杨延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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