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一起违规管理使用扶贫互助资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1年6月3日,在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排查中,发现清泉寺互助资金协会存在账目不清、资金管理流程操作不规范、资金回收中逾期现象严重、会员借款审批签字不规范、发放贷款与《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符等严重问题。
其中清泉寺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孟庆林,履职不力,对协会贷款账目混乱,贷款审批随意性大,对部分会员超金额发放贷款、贷款回收过程中存在逾期现象严重等问题负有管理责任;清泉寺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张耀锋,资料管理混乱,未留存放款、收款资料,导致贷款中出现账账不符问题。对超金额放款人员审核不严,工作流于形式;清泉寺村支部书记、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主任李武斌,在借款审批表上签字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2021年6月11日,孟庆林、张耀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武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扶贫互助资金监督、指导工作,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操作运行不规范的要及早提醒整改,推动互助资金阳光、高效、廉洁运行。县纪委监委将把互助资金违纪问题作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责任追究的重点,对有责不尽、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对目无法纪向扶贫互助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