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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县纪委关于对一起农村违规转让宅基地、违法占地建房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12/30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坚决遏制农村违规转让宅基地、违法占地建房等问题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直罗镇直罗村监委会主任王建军,于2013年5月13日将本人直罗新区宅基地连同两层十间彩钢顶楼房卖给妻弟陶某星,总价35万;2020年3至5月,王建军在未向村镇及土地部门申请宅基地、未获得镇村及土地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在其2007年承包的村集体原铁炉沟核桃园(总面积100亩)地里违法削山平地新建平房五间,该宗用地系自然资源部2021年4月下发我县的卫星遥感检监测图斑,监测面积5.16亩。其中,图斑范围内建成住宅及院落1.08亩,住宅东侧开挖山体约0.6亩,住宅西侧被平整为空地约1.2亩,住宅南侧修建拓宽生产道路及坡地约2.28亩。王建军违法削山平地建房期间,直罗村时任村支部书记何丰学失职失管,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知情后即未劝阻,也未向镇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导致王建军违法削山平地建房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和及时查处。2021年12月24日,王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直罗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免去王建军直罗村监委会主任职务;何丰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特别是基层村组干部,对土地使用保护负有最直接的管理责任,要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对私自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生态环境、非法买卖土地、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各类违法行为要勇于发声、敢于劝阻,并及时上报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各乡镇要切实扛起属地监管责任,要把农村建房、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要常态化组织摸排管控,不断完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各自职责,即主动作为,又强化联动协调,努力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反国家土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耕地保护政策的违法行为,并及时跟进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对在依法用地工作中不严不实、失职失责、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或与违法当事人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确保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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