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忠诚履职尽责
为新时代富县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富县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
工作报告
马 彦 东
(2019年2月12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部署,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反腐,着力强化政治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为维护全县追赶超越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距。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一项长期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及时跟进,深学细研,把学习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务实举措、生动实践。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二)“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通过制度明责、强化履责、严肃追责不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担责转变。细化责任清单,制定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委书记责任报告、责任点评、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制定了《关于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干部职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挂钩,倒逼单位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跟踪督促指导,推动各级党委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县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投入更多精力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县纪委积极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协助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融入“三大攻坚战”,主动抓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实现执纪审查与监察调查有机统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年实施党内问责30起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给予组织处理12人;追究领导干部履职不力问题68起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给予组织处理82人。
(三)注重前置预防教育,拒腐防线越筑越牢。坚持教育、监督、惩处并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重要节点发送廉政提醒语、格言、警句,在街道和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LED电子宣传屏,更新了古州峁廉政文化长廊,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熏陶教育;邀请省纪委专家学者开展廉政专题培训3期,受训干部600余人次;协助县委组织部培训党务工作者、村支书390余人次。对乡科级、精准扶贫“四支队伍”和村“三委会”班子成员作专题警示教育讲座1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十九大精神和党纪法规知识考试、纪律知识考试各1次;扎实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修建别墅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党纪国法观念,筑牢拒腐思想防线,增强抵御腐败侵蚀能力。
(四)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努力巩固干部作风建设成果。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问题28起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23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81起1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21人;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69起1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19人;查处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违纪问题38起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50人,函询4个单位;查处营商环境方面问题22起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20人;查处扫黑除恶方面问题8起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持续保持压倒性态势,“零容忍”惩治腐败成效显著。积极拓展审查方式,注重从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司法机关违法案件查办中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多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开展了问题线索信访件“大起底排查”,建立扶贫、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与县纪委、监察委联系沟通机制,协同共享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出台了《乡镇纪委和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16件,谈话函询202件,初步核实了结279件,立案135件,结案1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其中党内警告90人,党内严重警告16人,留党查看2人,开除党籍9人,政务警告8人,政务记过1人,政务开除2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1人,其他处理6人);处分科级干部14人;留置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和1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纪委建成标准化谈话室13个,监督执纪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六)巡察机制进一步完善,巡察利剑作用彰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实现了巡察工作的稳步推进,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建立健全了巡察工作流程环节、巡察成果运用等制度。建立了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51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富县巡察工作人才库。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八办两组”进行巡察监督,并对住建局等四个单位进行“回头看”,共发现并反馈问题104个、提出意见建议22条,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9条。11月启动了第四轮巡察,对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等6个单位和茶坊镇1个乡镇开展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舆论环境整治等专项巡察,目前第四轮巡察已近尾声,正在对巡察结果进行整理汇报。
(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监督执纪审查机制日趋完善。组建了富县监察委员会,选举配齐了两委班子,实现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开展了监察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全县监察对象增加到13023人。充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力量,增设了2个监督检查室,专门负责审查调查工作。高度重视审查调查特别是“走读式”谈话安全,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和乡镇建成了专用执纪审查场所13个,监督执纪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认真学习实施《监察法》,全年共慎重使用留置措施2人次,发出监察建议20余份。严肃查处了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张芳学、许福明等人玩忽职守一案,现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赢得了干部群众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认同,党统一领导的反腐铁拳攥得更紧、更有力量。
(八)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大幅提升。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争做学习的模范、担当的模范、廉洁的模范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二十四字”创建目标,业余生活、学习工作“八个一”、自我约束 “十不准”。派出干部参与省市纪委跟班学习5人次,参加市纪委转隶人员业务培训3人次,参加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两期16人次;参加了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为期一周的“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研讨班”;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16人次,全面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乡镇和部门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还不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向下传导压力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二是是主动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少,查办有影响、有震慑力的案件,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不多。三是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规报销个人交通费,违规公务用车,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缺乏改革创新和攻坚克难精神,懒政怠政现象依然存在。五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监察委成立以后,全面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短缺,直接影响执纪审查处置工作的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建议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位争先,为全县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理论依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紧密结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从延安精神和梁家河“大学问”中汲取营养和力量,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各级党委要把政治建设永远放在首要位置,要切实增强履行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为镜鉴,汲取教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从严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协同。持续关注“四风”隐形变异,严查突出问题,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通过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追责问责等,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情况的日常监管,对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早查处、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全面好转。科学运用“三项机制”,实施容错纠错,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建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四)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矿产资源开发、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基建工程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深入开展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反省自查,对拒不上交、拒不纠正的,坚持收送一起查,从严从重惩处,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对“蝇贪”和“微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精准防范审查调查安全风险,加快执纪审查场所建设,探索推行留置场所监管分离机制,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五)一以贯之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六项工作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88信访热线、信访询函等途径,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加快存量线索处置,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资金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增加获得感,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六)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完成十七届县委第五和第六轮巡察工作,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细化巡察人才库建设和教育培训,提升巡察人才专业化水平。创新制定巡察组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巡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新修订的省委、市委巡察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县委五年《规划》。狠抓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完成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建立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监督的“探头”作用,增加监督频率,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派驻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约束,加强能力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多种措施,持续开展监督执纪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水平。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健全内控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反腐工作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锐意进取的担当精神,奋力谱写反腐倡廉的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