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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纪检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时间:2020/12/09  来源:   点击: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富县纪检委主要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种制度。

7、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严格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2、加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党纪党规与法律法规知识的融合贯通。

3、坚决维护党章,切实落实“两准则四条例”。

4、强化党内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洁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全面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执纪审查的高压态势。拓展审查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进一步发挥纪律监督治本功能,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6、持续开展暗访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7、创新学习教育载体,严格教育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8、结合中省市纪委2018年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合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共7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纪检委部门本级(机关)

2

党群纪工委

3

农业纪工委

4

政法纪工委

5

政府纪工委

6

工交财贸纪工委

7

科教文纪工委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74人,其中行政64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8.94万元。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5万元。其中58.5万元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5万元为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费用,5万元为全县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费用,5万元为开展全县纪检监察专项工作费用,5万元为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费用。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8.94万元,较上年增加260.3,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增加31.72万元;二是财政补助养老保险108.32万元;三是工资取暖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提标增加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8.94万元,较上年增加260.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增加31.72万元;二是财政补助养老保险108.32万元;三是工资取暖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提标增加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1068.94万元,较上年增加260.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增加31.72万元;二是财政补助养老保险108.32万元;三是工资取暖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提标增加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1068.94万元,较上年增加260.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增加31.72万元;二是财政补助养老保险108.32万元;三是工资取暖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提标增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8.94万元,较上年增加260.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增加31.72万元;二是财政补助养老保险108.32万元;三是工资取暖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提标增加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06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9.44万元、公用经费19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78.5万元。较上年增加260.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增加31.72万元;二是财政补助养老保险108.32万元;三是工资取暖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提标增加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51.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5.15万元、津补贴328.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108.23万元,较上年增加236.79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养老保险支出108.23万元,工资标准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05万元,较上年增加13.51万元,增加原因是公积金提标;专项业务经费78.5万元,较上年增加78.5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绩效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三公”经费6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用车。会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会议次数。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加强培训管理减少培训次数。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91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办公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已审签。

 2018年富县纪委部门综合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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