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和习惯,坚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业务学习贯穿其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自身素质高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性质和特点出发,组织部(宣传部)年初或阶段性地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将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员、课程内容等安排妥当,保证学习的科学性、系统性。
3.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坚持“三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上课、带头听课,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逐渐培养全体干部自觉学习的习惯,力争形成“真学、勤学、善学,学有所用、学用相长”的良好学风。
4.坚持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周一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学习由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体辅导、组织讨论、交流分享、闭卷考试等方式进行。每次集体学习利用40分钟进行闭卷考试,着重考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知识、工作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序,以考促学、学考结合、以学促用。
5.重点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规则》《规定》等内容,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
6.坚持理论学习与思想实际、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读(提供必读书籍和参阅资料)、写(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听(安排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讲(组织讲座和读书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务求学习取得实效。
7.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体干部坚持每日记写或剪贴一篇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8.全体干部坚持每天阅读一小时并记写一篇工作日志,每天练写一百字,每月阅读一本纸质(电子书籍),每月投送一篇新闻稿件,每季度开展一次读书分享交流会,每半年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9.干部集中学习除有特殊工作外,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因故缺席的干部要求自行安排时间补学。干部的常态化学习情况具体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进行监督和记录,并把干部个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