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批示,努力提高档案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2.负责管理本机关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
档、保管、利用;
3.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档案的情况,编制利用档案的检
索工具,做到准确,迅速地查找档案;
4.组织和协调有关人员做好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办理档案的借阅,利用手续,搞好优质服务;
6.经常保持档案室的卫生清洁,做好防潮、防火、防水、防盗及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与完整;
7.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竖決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在私人通信和谈话中涉及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机关;
8.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具体要做到“八防”:即“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并严格防人为的破坏;
9.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检查指导,参加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归档制度
1.凡在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均由
文书进行处理、立卷、统一交档案室分类归档;
2.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分类方案,明确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并严格执行;
3.认真贯彻“归档月”整理档案制度,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范围的要求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5.办理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收回,会议文件,照片,录音,录像,外出工作带回的文件,照片、奖状等,当事人应在整理后及时交档案室造册登记;
6.建立健全移交手续,本单位文书,会计及各专业人员在每年的年二月份要对上年办理完毕的文件村料进行立卷、归档交档案室管理,不得遗失压放或私自保存。
三、档案查(借)阅利用制度
1.凡需要查阅、借阅、摘录、复制档案者,必须填写档案借阅查阅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查阅、借阅、摘录、复制档案。
2.利用者在查阅、借阅中要爱护档案,不得撕拆、污损、涂改和丢失,否则以(档案法)有关条款处理;
3.档案一般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人批准方可定期外借;
4.借阅档案,必须用于指定目的,注意保密,不得随意转借和私自摘录、翻印。凡来查阅利用档案者,只限于查阅提纲以内的档案内容,不能任意扩大范围,更不能随便翻阅、复制、摘录和扩散;
5.档案用完后,必须及时归还,如超过借阅期限,应办理续借手续;
6.归还档案资料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无损。
文件制发工作规范
一、文件种类、适用范围和格式
严格按照中共陕西省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