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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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监察委关于对一起合同诈骗犯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12/08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提高全县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一起合同诈骗犯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图书馆工作人员孔博合同诈骗犯罪问题。2021年10月18日,孔博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捏造假合同,与他人签订转让合同,骗取他人巨额财产,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000元;责令孔博退赔被害人剩余赃款221万元。2021年11月18日,孔博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日常管理入手,在细微之处着力,发现干部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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